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深入检查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情况,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市民政局委托中山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社会组织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7月
二、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及《中山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暂行办法(修订)》规定,随机抽出100家我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1、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获得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人员劳务成本、项目活动经费、其他费用等是否合理;
3、对外收费情况,税务缴纳情况;
4、是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是否规范;
5、经费开支是否合理;
6、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变相分配的情况;
7、是否有使用国有资产,具体情况;
8、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任职或兼职情况。如有,是否领取报酬;
9、是否获得境外资金资助。如有,是何境外组织资助,资助具体金额。
四、检查要求
1、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山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其要求准备材料,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隐瞒、伪造,切实做好财务专项检查工作。
2、受检的社会组织应提交资料、表格等样式可通过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或中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填写。
3、请受检的社会组织尽快扫码加入2021年财务检查微信群方便联系。
附件:1、中山市2021年社会组织财务专项检查单位名单
2、受检单位应提供资料清单
3、单位基本情况及收费台账
4、声明书(样式)
5、2021年财务专项检查微信群二维码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3月19日
(市民政局联系人:吕锦云,电话:88267801、88224163;中山金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曾颖飞,电话:8881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