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非公募基金会:
为规范非公募基金会管理,深入检查财务管理情况,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市民政局委托中山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非公募基金会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2021年5月-9月
二、审计对象
我市登记在册的4家非公募基金会。名单详见附件。
三、审计内容
审计各基金会从登记成立至2020年底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获得政府拨付的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人员劳务成本、项目活动经费、其他费用等是否合理、税务是否依法按时缴纳;
3、开展业务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慈善宗旨,接受捐赠和公益慈善支出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公益项目运作是否合理,项目的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完整,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要求;
4、是否大额现金支付且支出额度较大;
5、是否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是否规范、合理;
6、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变相分配的情况;
7、是否有使用国有资产,具体情况;
8、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任职或兼职情况。如有,是否领取报酬;
9、是否获得境外资金资助。如有,是何境外组织资助,资助具体金额。
四、检查要求
各基金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山金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其要求准备从登记成立至2020年底的财务资料,并做好历年来的收入、业务活动成本明细清单电子版,于6月15日前将材料交至中山金信会计师事务所,且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隐瞒、伪造。
附件:1、中山市2021年非公募基金会财务审计名单
2、受检单位应提供资料清单
3、声明书(样式)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
(市民政局联系人:吕锦云,电话:88267801、88224163;中山金信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曾颖飞,电话:88810755、1370278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