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市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实施了2020年度工作报告,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应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5个,实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5个,参报率为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慈善组织和基金会将依法查处。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