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了2020年度工作报告,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我市应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484个,实际报送年度工作报告1353个,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131个,参报率为91.17%。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法查处。
附件:未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