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草拟了《中山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修订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修订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