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拟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山市慈善总会,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2年末到期,拟获得2023年度-2025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二、中山市建华慈善基金会,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拟获得2022年度-2024年度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实名信息、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0760-88266248,市税务局0760-89981665,市民政局0760-88267801 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63号中山市财政局法制科,邮编:52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