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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12-01 分享:

全市社会组织: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打赢本轮疫情防控歼灭战,坚持全市“一盘棋”,凝聚同舟共济、同心抗疫的强大力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市社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市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科学精准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从大局出发,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全市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所在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加强人员和活动管理,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活动报批报备程序。按照属地或活动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避免聚集性活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社会组织到期换届等活动延期举行。

  三、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全市社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指挥下,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促进作用,积极维护市场和行业稳定,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异地商会要发挥沟通协调和互助支援作用,协助社区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各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团体)要积极为村(社区)群众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各类服务;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社区社会组织要积极对接辖区社区,充实基层防疫力量,齐心聚力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堡垒。

    四、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市社会组织要积极宣传中央、省和市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引导群众提高科学认知水平和防控意识,理性应对疫情长,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各社会组织要广泛凝聚从业人员、会员企业、爱心人士、专业团队等力量,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倡导社会组织中党员及从业人员就近就地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支援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会员企业和个人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重点支援疫情严重地区的物资急需;积极对接专业团队,面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社区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