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安排,我局决定随机抽取部分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10家社会组织作为检查对象,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遵守国家、省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政策文件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三)制定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程开展法人治理情况;
(四)是否有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所接受捐赠、资助财物的行为;
(五)开展信息公开情况;
(六)财务状况(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资金,会费收取,购买服务等有关情况);
(七)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涉外活动报告制度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实地检查
10月10日至10月30日,我局检查执法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检查对象反馈有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
本次检查结果将通过中山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社会组织。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的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
(二)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以及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会议纪要;
(六)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费台账、收费票据等;
(七)其他与检查有关的材料。
五、其他事项
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主动配合我局开展实地抽查。
附件:随机抽查对象名单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夏文娟、刘绮芳,联系电话:88267801)
附件
随机抽查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