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委托广东粤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市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4年5-6月。具体时间由广东粤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与各有关社会组织衔接。
二、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60家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1)。
三、抽查审计内容
对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专项审计;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核实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审计重点:
(一)执行会计制度情况。
(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三)对外收费情况,税务缴纳情况。
(四)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五)会费票据、捐赠专用收据等使用管理是否规范。
(六)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费档次并按核准标准收取;是否有代收政府行政性收费,如有,是否严格按标准收取;除会费外,是否有向会员强制性收取费用。
(七)是否设立了分支(代表)机构;是否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
(八)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变相分配。
(九)是否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十)是否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退(离)休干部兼职情况。如有,是否经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是否领取报酬。
(十一)是否获得境外资金资助。如有,是何境外组织资助,资助具体金额。
按照以上审计重点内容和业务工作要求,结合社会组织类型实际开展审计。
四、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管理制度,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等方法进行审计。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社会组织应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抽查审计。请各有关社会组织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交至广东粤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二)被审计的社会组织应提供材料清单可通过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网址:http://www.zs.gov.cn/mzj)下载。
(三)本次抽查审计不向被审计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被审计的社会组织扫码加入2024年抽查审计微信群方便联系。
附件:1.2024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2.抽查审计应提供材料清单
3.2024年抽查审计微信群二维码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5月9日
中山市民政局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34163
广东粤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系人:
资料移交人:李小姐,电话:0760-88853959
业务咨询人:张小姐,电话:0760-8885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