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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民政 发布日期:2024-05-10 分享: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相关工作部署,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制止和查处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持续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规收费,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不断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会员企业能力,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贡献力量。

  二、时间安排

  (一)学习政策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底前,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有关的政策法规,在会员企业范围内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形成会员知晓、会员积极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梳理本单位承接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排查借评比达标表彰、培训等名义违规收费,组织展会、论坛等活动名义违规摊派款物的情况,建立台账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理事会进行整改并退费。同时,要及时收集会员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助力改善会员企业经营环境。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8月,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照梳理的事项和排查情况,深入企业会员听取诉求,并选取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收费现场检查。

  (四)督促整改阶段。9月底前,对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分类有序推进整改,确保所有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自查自纠重点

  一是重点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借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培训等名义违规收费等问题。

  二是重点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商会以组织展会、论坛等活动名义违规向企业会员摊派款物等乱摊派问题。

  三是重点自查自纠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会员参加各类会议、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及通过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数据排行等方式变相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作贡献。

  (二)认真填报。请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在左侧菜单栏依次点击“业务活动\涉企收费报送”至“涉企收费项目报送”栏目,对照2024年度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及会员(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台账(见附件)进行填报,对自身及各分支(代表)机构2024年以来的所有收费项目(包括收取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接受捐赠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收集会员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查和整改情况分别于5月15日、10月31日前完成半年(次)填报工作。

  (三)强化监管。行业协会商会仍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整改不到位、违规违法收费等情形的,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附件:2024年度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及会员(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议(诉求)台账(限系统填报)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