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做好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经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二、申报条件
申报2024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同时符合《公告》第四条规定的八项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新设立或新认定的慈善组织,在其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当年,只需符合《公告》第四条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条件即可。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四、报送内容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申请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财务专项信息一览表》(见附件),经审计的年度专项信息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必须包括申报条件要求的比例情况)等内容。
五、资格确认
市民政部门初审后,将会同市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公告。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会组织要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进行自查,确保完全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二)各社会组织请于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市民政局,并将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同步报送邮箱zsshzzglb@163.com。
附件: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申请表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财务专项信息一览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88334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