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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8-30 分享:

中山市山西商会、中山市养生文化促进会:

  经查,你单位存在登记管理机关在2021年度工作报告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情形。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事先告知书》。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中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你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0号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8267801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