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正值岁末,社会组织举办各种节庆展会论坛热情高涨,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举办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5部门关于持续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统一部署以及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5部门的工作要求,中山市民政局决定在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中开展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在中山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除外)。
二、自查自纠内容
(一)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类节庆展会论坛活动。
(二)范围
本通知所称节庆活动,是指以文化、艺术、历史、旅游、体育等为主题,或纪念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事件等,名称冠以“节”、“庆”、“典礼”等字样的庆祝活动。本通知所称展会活动,是指在境内举办的各类展览、展销和展示活动,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等。本通知所称论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大会、年会、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社会组织举办上述活动包括主办、承办、协办等形式。
(三)重点注意事项
社会组织举办各类节庆展会论坛活动应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报备手续,涉外节庆论坛活动应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活动主题和内容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立意新颖、内容丰富充实、导向正确鲜明;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 “全球”“高峰论坛”“峰会”等字样;经费来源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或收取不合理费用;对出席论坛活动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及展会活动的参展商要如实宣传,不误导公众;以支持、指导单位等方式参与活动的,应承担实质性工作任务;要时刻筑牢安全理念,做好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全面自查。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持续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自2023年以来举办的各类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进行全面自查。
(二)认真填报。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首页右侧登录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在左侧菜单栏点击“业务活动\涉企收费报送”至“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专项报送”栏目,按要求填报社会组织举办节庆展会论坛活动情况清单(见附件)。此项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
(三)自觉规范。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要以自查自纠为契机,自觉做到规范开展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主动抵制违法违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要健全内部审批流程,严格履行报备报批手续,要充分发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监事)职能作用,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等决策监督程序,主动进行规范。
附件:1.2023-2024年社会组织举办节庆活动情况清单
2.2023-2024年社会组织举办展会活动情况清单
3.2023-2024年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活动情况清单
4.2025年社会组织计划举办节庆活动清单
5.2025年社会组织计划举办展会活动清单
6.2025年社会组织计划举办论坛活动清单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