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中山市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山市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结合上年度中山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等因素,2021年中山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维持1924.40元/人·月不变,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暂维持1550.00元/人·月不变,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待2021年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调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