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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中山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30 分享: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中山市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山市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结合上年度中山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等因素,2021年中山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维持1924.40元/人·月不变,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暂维持1550.00元/人·月不变,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待2021年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调整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