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按照《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草拟了《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
市民如对该《指导标准》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2日前反馈至我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联系电话:88301633,电子邮箱zsfulike@126.com 。我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指导标准》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正式通过实施。
附:1.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
2.资助指导标准说明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