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草拟了《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