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
市民如对该《办法》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13日前反馈至我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联系电话:88301633,电子邮箱zsfulike@126.com 。我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办法》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正式通过实施。
附件:《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