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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山市黄圃镇弘福护老院等3家民办养老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5-26 分享: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中山市民政局决定对中山市黄圃镇弘福护老院等3家民办养老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结果

1

中山市黄圃镇弘福护老院

中民民执罚字〔2022〕01号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3个月。

2

中山市顺风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中民民执罚字〔2022〕02号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3个月。

3

中山市顺景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中民民执罚字〔2022〕03号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3个月。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