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我局草拟了《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街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对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