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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13 分享: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关键阶段,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出现交叉感染、聚集性感染,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暂停我市2020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并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殡葬祭扫场所(区域)、公共场所暂停祭扫活动。所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祭扫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费用可延期至2021年清明节期间缴纳。

  二、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仪式。殡葬服务机构办理骨灰安葬、寄存业务,采取预约并限定人数措施,到场群众须佩戴口罩,接受测温、登记等检查。

  三、提倡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四、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