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
政协提案第131353号《关于加强0至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监管规范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厘清托育机构边界及内涵的建议
吸收采纳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管主体的建议。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建立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市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关于完善对托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制度的建议
吸收采纳完善对托育机构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的建议。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市民政局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按照本部门职责做好对已登记的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1年,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强化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一是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年报报送情况,市民政局依据《中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18家托儿所、托管中心纳入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财务抽查工作,重点检查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否存在挪用占用社会组织资产,是否存在利润分配行为等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市民政局将7家托儿所、托管中心纳入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步在中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示,实施重点监管。三是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2021年,市民政局共清理处置名存实亡“僵尸型”社会组织39家,其中5家为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市民政局每年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并对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的资金扶持。市民政局鼓励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参评。
此函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文娟,0760-8826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