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红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推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的建议》(提案第132212号)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提案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对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生命和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市民政局及相关会办单位对委员的建议予以积极采纳并融入到部门职能工作中。经综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现对养老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的建议
2020年起,市民政局每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省等相关政策,市民政局制定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其中主要包括养老机构的消防和建筑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保卫、运营管理、应急处置等内容。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养老机构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结果等信用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通过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加强养老机构的信用约束。
为持续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市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中山市长者饭堂供餐配餐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推动我市形成长者饭堂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为长者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吃得实惠提供有力保障。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先后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养老服务领域资金审计、消防安全排查等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风险隐患整治,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目前,市民政局正在抓紧制定《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督管理办法》,将于年内印发。
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落实管理制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我市成功申报广东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继续创新深化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融入“互联网+”发展理念,形成“中山市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目前,我市初步构建了“机构、社区和居家”三位一体养老模式的标准体系,其中包含机构养老服务标准338项、社区养老标准119项、居家养老标准131项,为我市养老服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养老服务机构多级主体开展服务提供指导。
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决策部署,确保养老服务监督员正确履行职责,监督工作依法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更好发挥养老服务监督员对我市养老服务的社会监督作用,市民政局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招募“中山市养老服务监督员”,经过单位推荐,确定并聘任刘世光等12名同志为第一批成员,任期2年,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履行社会监督职能。
三、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支持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加大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度的建议。
近年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育婴、居家、养老、医护项目培训,强化“回炉培训”“岗前培训”等职业培训,推动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层次化、专业化、精细化。同时加大引导“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与家政培训机构、医疗护理机构、养老护理机构沟通对接,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提供“培训+考证+服务+就业”全链条服务,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2021年,我市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卓越职业培训学校、广弘颐养院、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等4家机构被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认定为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相关课程培训。2022 年度累计开展培训1689人次,发放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照护、居家及养老机构消毒防疫等工种技能提升补贴97人次,共计116200元(含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下一阶段,市民政局将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大力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与评定工作,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在老人心理保健培训上,市卫生健康局积极开展“情暖中山 关爱老龄”心理健康活动。2022年向市慈善总会申请 12.84 万元,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心理关爱 智慧助老”敬老助老系列活动。市老龄办发动全市23个镇街和市直部门等单位开展“情暖中山·关爱老龄”老年人心理健康讲座活动50场,邀请市第三人民医院心理医生宣讲老年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干预,市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市中医院老龄科的专家开展义诊,解答老年人的各种健康困惑,为全市老年人传递党、政府和社会的关爱。
四、关于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性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市民政局修订出台《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实施的《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拓宽了资助对象范围,对在本市依法登记并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包括以租赁形式承接运营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给予开办及运营资助。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及运营资助金额计算方法,调增了资助基准,运营资助额与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挂钩,增加了家庭养老服务床位补助。“十三五”期间我市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与开办和运营补助资金超过 1000 万元。新的资助政策实施后,可申请资助的养老服务机构数量上升至10家,数量增加2.5倍,将吸引更多社会力量进入我市养老服务市场。
同时,市民政局积极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参与广东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本年度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参加星级评定。目前,我市获评五星级养老机构1家,三星级养老机构3家,二星级1家。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并将其中各项指标纳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补齐短板弱项,规范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力伟,88301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