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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26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9-09 分享:

市卫生健康局:

  政协提案第133261号《关于强化无偿献血文化引领作用,+巩固和壮大献血者队伍的建议》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关于对在本市内达到特定次数和获得特定奖项的献血献髓者及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按照有关规定年老时可申请优先轮候入住市、镇街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议。我局将深入研究,在后续工作中积极推动。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优先保障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老年人等的入住需求”。

  目前《中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工作方案》规定,轮候工作以保障困难老年人优先入住为原则,按照轮候对象设置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

  (一)特殊保障通道面对特殊保障对象。特殊保障对象主要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3扶养人的特困供养服务对象中的老年人。

  (二)优先轮候通道面向优先轮候对象。优先轮候对象主要指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

  (三)普通轮候通道面向普通轮候对象。普通轮候对象主要指除以上(一)(二)中情形之外的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

  该文已于2021年3月11日印发,且仍在有效期内(5年)。暂无政策依据将“达到特定次数和获得特定奖项的献血献髓者及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者”纳入优先轮候对象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以上级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平性原则,做好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工作修订工作,视情按规定扩大优先保障范围。

  此函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张力伟,联系电话:883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