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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4-10 分享: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广东省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粤残联函〔2023〕120号)、《中山市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中山残联[2023]23号)有关要求,为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做好2023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街道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指南
    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

  st_1012994.html

  四、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推荐):
    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2)线下申报:

  可到民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年审机构进行申报。

  五、业务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0760-85168533  联系人:徐小姐、徐先生。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中山市民众街道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