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火炬开发区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开管〔2022〕155号)要求,将对2023年在我街道辖区内生产经营的获奖证明有效期两年之内(自颁发之日起算)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现将民众街道2023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张贴之日起7日。任何单位、个人如发现公示名单中的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请向我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85168321
附表:民众街道2023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申报情况公示表
中山市民众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3日
附表:
民众街道2023年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申报情况公示表
单位(盖章):中山市民众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
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85168321 联系人: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