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4月符合申请基层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共5天(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
地址:民众街道俊景路12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5704785
传真电话:0760-8570234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