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通 告
2024年 第3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对以下9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通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 许可证号 | 检查日期 | 综合评定结论 |
1 | 中山市民众镇恒昌药店 | 粤DB760A738 | 4月25日 | 符合要求 |
2 | 中山市民众镇明生堂药店 | 粤DB7608449 | 4月25日 | 符合要求 |
3 | 中山市民众镇欧阳药房 | 粤DB7605346 | 4月30日 | 符合要求 |
4 | 中山市华安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仁医药房 | 粤DB7604574 | 5月2日 | 符合要求 |
5 | 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众锦丰药房 | 粤CB760006979 | 5月15日 | 符合要求 |
6 | 中山市民众镇燕兴药店 | 粤DB7605454 | 5月15日 | 符合要求 |
7 | 中山市民众镇恒宝药店 | 粤DB760A739 | 5月22日 | 符合要求 |
8 | 中山市民众镇福康大药房 | 粤DB7609224 | 5月22日 | 符合要求 |
9 | 中山市曾小雄药店 | 粤DB760A880 | 5月22日 | 符合要求 |
特此通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