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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27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通  告

  2024年 第3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对以下9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通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  许可证号

检查日期

综合评定结论

1

中山市民众镇恒昌药店

粤DB760A738

4月25日

符合要求

2

中山市民众镇明生堂药店

粤DB7608449

4月25日

符合要求

3

中山市民众镇欧阳药房

粤DB7605346

4月30日

符合要求

4

中山市华安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仁医药房

粤DB7604574

5月2日

符合要求

5

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众锦丰药房

粤CB760006979

5月15日

符合要求

6

中山市民众镇燕兴药店

粤DB7605454

5月15日

符合要求

7

中山市民众镇恒宝药店

粤DB760A739

5月22日

符合要求

8

中山市民众镇福康大药房

粤DB7609224

5月22日

符合要求

9

中山市曾小雄药店

粤DB760A880

5月22日

符合要求

  特此通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