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通 告
2024年 第4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对以下5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通告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 许可证号 | 检查日期 | 综合评定结论 |
1 | 中山市蓉桂大药房 | 粤DB760D081 | 6月4日 | 符合要求 |
2 | 中山市大参林连锁药业有限公司民众中心市场分店 | 粤CB7608162 | 6月25日 | 符合要求 |
3 | 中山市佑民医药有限公司 | 粤DB760D305 | 6月25日 | 符合要求 |
4 | 中山市和祥堂药店 | 粤DB7607455 | 6月25日 | 符合要求 |
5 | 中山市民众镇汇群大药房 | 粤DB7607789 | 6月25日 | 符合要求 |
特此通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众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