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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民众镇恒光海鲜档等1383家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12 分享:

  中山市民众镇恒光海鲜档等1383家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因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年报,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上述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上述个体工商户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个月内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民众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