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中府办〔2024〕1号)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4年11月符合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各单位和群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共7天。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众分局。
地址:民众街道俊景路12号。
邮政编码:528400
联系电话:0760-85704785
传真电话:0760-8570234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众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