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关于开展2025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31 分享:

  各用人单位:

  根据《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有关规定,民众街道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民众街道行政区域内2024年度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业务办理说明

  (一)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通过网报系统在线申报或到民众街道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年审机构柜台线下申报。用人单位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年审结果的时限为22个工作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网上申报年审,需要录入系统的信息包括:

  (1)《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2)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以下材料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可以免提交:

  (3)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查询界面截图和经该残疾人职工核定并签字的银行流水、工资发放凭证);

  (4)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2.柜台申报年审,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4)《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5)关联单位材料证明(有关联单位的需提供);

  以下材料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可以免提交:

  (6)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工资发放有关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个人扣缴明细查询界面截图和经该残疾人职工核定并签字的银行流水、工资发放凭证);

  (7)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用人单位所申报年度的在职残疾人医保缴费证明。

  3.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材料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

  四、办事指南及办理地址

  (一)办事指南:

  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content/post_1012994.html 

  (二)网报系统(用人单位端):

  开放时间为3月1日至10月31日。

  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附件: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

  咨询电话:0760-85168533,联系人:卢浩滨

  办公地点:中山市民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10号窗口(民众街道六百六路61号)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民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