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有关规定,为加快构建具有竞争力的青年人才梯队,扩大“中山青年人才奖励金”适用对象,按照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我局草拟制定了《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可在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rckfk909@163.com
二、传真:88221062
三、邮递信件: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912室。邮编:528400
链接:http://hrss.zs.gov.cn/hdjlpt/yjzj/answer/25364
附件:中山市青年人才奖励金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