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民众环保分局联合镇安监分局、上网村村委工作人员在对浪网大道610号之三的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能提供环保审批验收等相关资料,为避免该公司的生产对环境产生影响,环保分局对该公司进行查封。
环保分局透露,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车间内堆放有一定量的化工原料和塑料桶,并设有主要生产设备反应釜1个和搅拌器3个等,有2名工人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生产,但有生产痕迹,暂未发现周边环境受到明显污染。该公司员工未能提供环保审批验收等相关资料,环保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已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告知企业现场负责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村委工作人员见证下,环保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生产设备采取查封措施,查封期限为三十天,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交给负责人,并听取了负责人对查封的陈述意见。
现该案已进入立案调查阶段,民众环保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进行查处,并将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民众环保分局表示,广大群众可拨打民众环保分局信访投诉电话85168302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