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民众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中民府〔2009〕66号)和《民众镇已征用土地管理方案》(中民府办〔2010〕6号)文件分别于2009年9月1日和2010年1月19日印发实施。由于上述2份文件施行时间较长,国家、省、市的标准调整并相应印发新的执行文件,经研究,决定废止上述2份文件。
特此通知。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