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MZ0012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山市民众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我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所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联系电话:0760- 85168692
通讯地址:中山市民众镇兴泰路6号
邮编:528400
序号 |
小作坊名称 |
生产地址 |
负责人 |
食品种类 |
1 |
中山市民众镇凤群食品加工场 |
中山市民众镇仁和路21号 |
李凤群 |
酱卤肉制品(白煮类); 熏烧烤肉制品(烤肉、烤鸡腿、烤鸭、叉烧肉)** |
中山市民众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