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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1-08 分享:

《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解读:http://www.zs.gov.cn/mzz/zcgw/zcjd/content/post_1893597.html

  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

  为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中山市十大民生实事,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8〕5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民福字〔2020〕1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满足我镇特殊老年人的膳食服务需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我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老年群体的服务需求,引入餐饮企业为我镇老年人提供定点、低价的配餐服务,逐步形成助餐服务流程便捷化、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安全监管机制立体化的全镇性助餐服务,实现兜底助餐服务覆盖率达100%。至2020年底,我镇至少建成1间长者饭堂,优先保障镇内重点保障对象的就餐需求,不断提升我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服务对象范围

  (一)重点保障对象

  政府重点保障对象纳入长者饭堂服务范围,由政府补助餐费。具体包括以下六类特殊困难老年人:

  1、散居特困老年人(散居三无/五保);

  2、双低家庭的老年人;

  3、支出型医疗困难家庭老年人;

  4、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孤寡老年人;

  5、三级以上伤残军人中的老年人;

  6、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孤寡老年人;

  (二)拓展对象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度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将其他有配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一并纳入长者饭堂服务范围,建立分级分类就餐补助机制,实行补助和适度普惠相结合。

  三、长者饭堂建设方式

  长者饭堂建议采取政府、村(社区)为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建立。其中政府主导建设全镇性的长者饭堂,主要服务镇内六类重点保障对象,村(社区)主导建设的长者饭堂主要服务村(社区)内的六类重点保障对象和拓展对象。

  (一)以政府建设为主导的长者饭堂,实行全额补贴,服务六类重点保障对象

  按照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民众镇长者饭堂设置在民众镇敬老院饭堂内,长者配餐服务纳入敬老院的服务范围,由敬老院管理、运营,建立一套人马、一套设置点、一系列服务内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

  1、项目费用

  民众镇长者饭堂补助费用由民众镇政府支付。

  (1)餐费补助:截至6月底,我镇六类重点保障对象的长者共有115人。参照民众镇敬老院入住老人的餐费标准,每天为有意愿的保障对象提供午餐、晚餐等配餐服务,餐费补助由民众镇敬老院按照伙食费有关制度开支。

  (2)刷卡设备:按照市民政局要求,长者饭堂使用“中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受配餐服务的老年人实行管理,并使用刷卡系统识别取餐。

  (3)“长者饭堂”牌匾:制作“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牌匾。

  (4)就餐证:为就餐的每一名老年人统一制作民众镇长者饭堂就餐证。

  2、配餐方式

  (1)集中就餐:符合配餐服务资格的老年人,可自行到长者饭堂就餐,就餐时间为10:30-12:00、16:30-18:00。

  (2)送餐到户:符合配餐服务资格的老年人,经申请可提供送餐服务,由各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老年人亲属到长者饭堂取餐后送餐到户,取餐时间为10:30-12:00、16:30-18:00。

  (3)邻里制餐:符合配餐服务资格的老年人,经申请可由邻里制餐(1天两餐)并配送到户,按照有关标准餐费补助支付给邻里。

  3、拓展服务

  依托民众镇敬老院现有职能,敬老院为集中就餐的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憩、文化娱乐、健康检查等托管服务,同时结合实际拓展更多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服务。

  (二)以村(社区)建设主导的长者饭堂,采取“政府和村(社区)补助+企业让利+个人支付”的方式,服务村(社区)内老年人

  各村(社区)主导建设的长者饭堂,需在当年度10月31日前向公共服务办公室递交《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申请表》(附件1),经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实施保障,方可在下一年度实施。

  1、引入餐饮企业建设长者饭堂

  各村(社区)建设的长者饭堂,建议优先引入村(社区)内有资质、有声誉的餐饮企业作为运营主体。各村(社区)应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或定点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餐饮企业,并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1)承接长者饭堂的餐饮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许可证》;

  ②符合餐饮企业的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③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④交通便利,有无障碍设施,有足够的空间场所提供集中用餐;

  ⑤具备每天提供中餐、晚餐膳食服务的能力;

  ⑥门口需悬挂“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的牌匾;

  ⑦需与村(社区)签订配餐服务协议(附件2)。

  (2)若餐饮企业有以下行为,应立即取消配餐服务资格:

  ①提供不洁食物或员工无健康证造成用餐人员中毒的;

  ②不服从监督、整改建议的;

  ③未能维护饭堂安全秩序,造成他人受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④未能正常营业超过3日的;

  ⑤未与雇佣人员建立合法用工关系或拖欠工资等情形耽误饭堂正常营业的;

  ⑥谎报、虚报营业额或开具不合法发票等。

  2、推行试点建设

  我镇决定以民众社区为试点,建立村(社区)长者饭堂的示范点,以点带面,为其他村(社区)建设长者饭堂提供经验参考。

  (1)配餐点:设在民众镇黄牛仔酒楼,门口悬挂“民众镇民众社区长者饭堂”牌匾。

  (2)服务对象:民众社区根据实际,除服务社区内的六类重点保障对象外,将社区内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的户籍老年人纳入配餐服务范围,一律实行低价就餐。

  (3)配餐方式:①服务对象自行到长者饭堂就餐(不设打包)。②长者饭堂实行实名制取餐就餐,使用“中山市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管理配餐服务。③民众社区长者饭堂暂时只提供午餐服务(15元/餐)。

  (4)项目补助:民众社区长者饭堂运营中政府负责的相关补助费用由民众镇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①日常餐费补助:对在民众社区长者饭堂就餐的民众社区户籍老年人,一律按照政府补贴5元、社区补贴3元、企业让利2元、个人支付5元的比例分摊餐费。

  ②“长者饭堂”牌匾:制作“中山市民众镇民众社区长者饭堂”牌匾。

  ③就餐刷卡系统:按照市民政局要求,长者饭堂使用“中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受配餐服务的老年人实施管理,并使用刷卡系统识别取餐。

  ④就餐证:为每名就餐的老年人统一制作民众镇民众社区长者饭堂就餐证。

  (5)餐费补助申请方式:民众社区在每月初,对实际在长者饭堂就餐的人数进行核准后,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递交《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日常就餐补助申请表》(附件3)和发票,经公共服务办公室、镇政府审核后发放补助金至长者饭堂经营单位银行账号。

  四、申请配餐服务程序

  (一)申请:符合享受配餐服务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籍地村(社区)提出配餐服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长者配餐服务申请表(附件4)、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服务资格证明文件。

  (二)审批:各村(社区)收到配餐服务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筛选和核实,经村(社区)负责人加意见后上报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村上报的申请人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将审核结果通报至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通知申请人。

  (三)复核: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各村(社区)要对服务对象进行复核,发现有新增或终止服务的要及时上报公共服务办公室,由公共服务办公室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五、成立建设运营监管小组

  成立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监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公共服务办公室、财政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纪检监察室、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长者饭堂的发展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制定《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审核纳入配餐服务范围的老年人资格;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政府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财政分局:负责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和配餐等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拟运营长者饭堂的单位的资质提供业务指导和建议;对长者饭堂的运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

  (四)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长者饭堂建设运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指导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

  (五)各村(社区):根据实际做好本村(社区)长者饭堂建设需求的调查研究;摸底调查辖区内符合配餐服务的老年人底数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长者饭堂建设运营工作,将长者配餐服务作为我镇民生实事、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重点部署推进,公共服务办公室作为长者饭堂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协调联动其他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立足部门实际,依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长者饭堂顺利建设运营。

  (二)强化宣传,争取社会支持。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在社会上宣传长者饭堂建设的有关政策,尤其是对符合配餐服务条件的长者,必须宣传到位,确保每位长者都清晰了解长者饭堂的有关情况。同时,要积极发动社会志愿组织、邻里街坊等热心人士,为有配餐到户需求的长者提供送餐到户或制餐服务,营造社会参与、社会共助的配餐服务格局。

  (三)严格审核,加强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准入条件加强对老年人申请资格的审核,在完成申请后,有条件的村(社区)可将申请情况在社会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此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长者饭堂、长者就餐等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要立即督促整改。

  (四)专款专用,健全资金管理机制。长者饭堂补助费用由民众镇政府支付,并实行以下原则:一是专项管理原则,所有涉及长者饭堂建设运营所需经费均由该专项经费统一划拨。二是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专项经费的适用范围不允许超过被批准(批复)的、已备案的、具体的建设项目预算。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对象管理。由长者饭堂与集中就餐的长者签订服务协议(附件5),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要求长者限定堂食,对确需配餐到户服务的政府重点保障对象,经申请可提供送餐到户服务。

  (二)落实实名认证制度。按照市民政局要求,长者饭堂必须落实实名就餐制度,对到长者饭堂就餐的老年人进行人面扫描或个人二维码识别,实行实名认证取餐,同时将就餐数据上传到中山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三)加强长者饭堂管理。公共服务办公室加强对长者饭堂建设和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相关运营单位落实好管理和服务,同时联合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强化对长者饭堂的监督管理,督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长者的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四)加强经费保障。公共服务办公室每年底,根据本年配餐服务需求情况,制定下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申报,以确保经费满足我镇长者的配餐服务需求。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30日后实施,试行3年。因上级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本方案由民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建设申请表

  2、民众镇**长者饭堂配餐服务协议书(模板)

  3、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日常就餐补助申请表

  4、中山市民众镇长者饭堂配餐服务申请表

  5、民众镇长者饭堂配餐服务协议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