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镇粮油企业奖励方案》解读:http://www.zs.gov.cn/mzz/zcgw/zcjd/content/post_1948325.html
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民众镇粮油企业奖励方案》业经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为鼓励和促进我镇粮油企业健康发展,提升粮食应急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供应,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在我镇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从事粮油购进并在民众镇行政区域内进行加工、运输、销售及储备等经营活动的粮油企业。
二、奖励条件
(一)奖励投资
1、对镇内新注册登记的粮油企业,符合粮食购销企业条件并领取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大力引进全国性经营集团或直销企业,对全国著名品牌粮油连锁企业在民众镇设点经营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3、镇内粮油企业为经营发展需要,进行技术改造、厂房扩建和投资建设粮食仓库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扶持品牌
1、对镇内新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授予“地理标志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对镇内粮油企业当年获得商标注册证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应急企业奖励
对镇内被授予粮食应急企业的给予奖励,其中授予应急加工的粮油企业,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授予应急运输的粮油企业,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授予应急供应网点的粮油企业,每年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三、申报材料
奖励资金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且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均需加盖公章)。
(一)奖励投资
1、民众镇粮油企业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3、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4、粮食收购许可证
5、购买设备发票(技术改造);
6、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扩建厂房、粮食仓库);
(二)扶持品牌
1、民众镇粮油企业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3、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4、商标证书
(三)应急企业奖励
1、民众镇粮油企业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3、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
4、授予粮食应急企业证书或文件
四、申报及划拨流程
(一)奖励范围涉及项目发生时间为上一年的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
(二)申请单位于每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汇总向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提出申报,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对申请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照镇资金支付制度的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五、审核组构成
(一)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经镇政府批准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拨款。
(二)获得奖励资金的单位收到奖励资金后,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30日后实施,试行5年。因上级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七、本方案由民众镇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民众镇粮油企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
民众镇粮油企业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备注:1、申请单位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2、此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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