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废止民众镇进一步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实施方案的公告》政策解读:http://www.zs.gov.cn/mzz/zcgw/zcjd/content/post_2308028.html
《民众镇进一步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实施方案》(中民府办〔2017〕25号)自2017年3月20日印发至今,已超过5年的规范性文件最长有效期,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第十二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第十四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废止《民众镇进一步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实施方案》(中民府办〔2017〕25号)。
以上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