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印发《民众街道2023-2025年耕地恢复补贴办法》的通知:http://www.zs.gov.cn/mzz/zcgw/zcjd/content/post_2352026.html
各相关部门、各村(居):
《民众街道2023-2025年耕地恢复补贴办法》业经街道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耕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府办〔2019〕1号)及《关于印发<民众街道耕地保护工作指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保护耕地,规范我街道耕地保护补贴全周期管理,加强耕地保护补贴资金审核工作,保障承担耕地保护任务者利益,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街道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特制定以下耕地恢复补贴办法。
一、基本原则
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逐步、稳妥、有序、科学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尊重群众意愿,明确政策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和侵害老百姓利益的情况发生。突出先易后难,对近期条件成熟即可恢复耕地优先整改,注重质量、注重整体布局优化,合理掌握节奏,精准把握目标。
二、补贴对象
完成本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或增加耕地保有量的村(居)。
三、补贴标准
耕地恢复资金按1500元/亩进行补贴。
四、补贴条件和程序
以村(居)为单位向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提出耕地恢复申请,耕地恢复资金由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统筹,按恢复耕地的面积补贴到村(居)指定账户,补贴面积以通过验收的实际面积为准。耕地恢复资金补偿按1500元/亩标准划拨到所在地村(居),补助资金包含耕地恢复所需购买种苗、化肥农药、工人工资、农机器械、完善农田排灌设施及有利于提升耕作条件等费用开支,根据民众街道已完成恢复任务量以及验收意见将资金统一拨付至各村(居)。同一地块只补偿一次,已纳入耕地恢复的地块不再作二次补偿。由民众街道或区属企业为主体反承包的土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一)准备工作
1.选定恢复地块。各村(居)根据村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划梳理可纳入的耕地恢复。优先选定在非粮化现象突出、土地集中连片、基础设施较好的粮食功能片区,填写《民众街道耕地恢复审批表》(附件)。
2.地块核定。收到申请后火炬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按照变更调查耕地认定标准,对村(居)提供的地块进行是否符合恢复耕作条件的判定。地块选定后,纳入耕地恢复任务。
(二)耕地恢复标准
各村(居)要落实耕地恢复任务实施的主体责任,根据街道办事处下发耕地恢复任务开展工作。恢复后的耕地按照耕地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种植,恢复成旱地的,主要种植粮食(包括谷类、薯类、豆类)、棉花、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作物以及饲草料作物,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恢复成水田的,农田水利灌溉及排水设施须完整完好,并保持一年种植一季及以上水稻、莲藕、茭白等水生农作物。
(三)验收确认和标准
1.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联同火炬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在整治恢复完成后,汇总辖区内各村(居)收集的相关材料,包括整治前、整治后照片、作物种植情况等,结合国土变更调查情况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意见将作为拨付资金的主要依据。
2.验收标准。水田验收标准:具备保水能力且连续蓄水时间不低于72小时,已种植水稻或莲藕等水生农作物,有完整的灌排沟渠、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0cm,土壤表层符合种植水生农作物要求,格田内田面高差不超过+3cm;田埂一般为土质,应高于水田田面高程30cm以上。旱地验收标准:已种植粮、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或饲草料作物,实现地块清表、翻耕、土地平整,配套有必要的田间道路设施,土体厚度不低于50cm,耕作层厚度20cm以上。
(四)资金拨付
在整治恢复完成后,由民众街道办事处汇总辖区内各村(居)收集的相关材料形成验收材料,验收通过后我街道按照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办理耕地恢复资金补贴事项。耕地恢复资金补贴分两年进行。按照7:3的比例拨付,第一年验收通过后向村(居)拨付70%的耕地恢复资金补贴款,剩余30%的耕地资金补贴款,在下一年度由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联同火炬开发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回头看”检查,如恢复耕地现状并未改变,仍保持耕地并且作物的长势良好,验收通过结算剩余补贴款项。如土地现状已发生改变,出现撂荒或作物长势欠佳,验收不通过由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则由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收回已发放的耕地恢复补贴款。
(五)后期管护
地块整治恢复成稳定耕地后,各村(居)要明确经营主体的种植责任,加强耕地种植利用巡查,不得抛耕、撂荒、违法违规占用和种植不符合耕地利用优先序的农作物,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以上农作物。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作为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的监管职能部门,加强恢复耕地的后续监管,对“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
五、监督考核
(一)耕地恢复补贴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杜绝巧立名目使用。
(二)恢复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应主动作为,相互配合,明确责任;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和矛盾调处,以及恢复耕地后期管护等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耕地恢复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年度考核的重点工作,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对各村(居)耕地恢复工作进行督导通报,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恢复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在恢复任务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民众街道党工委启动问责,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民众街道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正式实施,有效期3年,如政策调整再另行修订。
附件:《民众街道耕地恢复审批表》
民众街道2023年耕地恢复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