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废止中山市民众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政策解读:http://www.zs.gov.cn/mzz/zcgw/zcjd/content/post_2488050.html
因《中山市民众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制度》(中民府办〔2018〕53号)未规定有效期限且已发布超过5年,随着上级政策调整及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上线,该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中山市民众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制度》(中民府办〔2018〕53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民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