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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镇2016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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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镇2016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以下简称“春防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在我镇发生流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按照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为主线,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制度,对狂犬病和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制度,坚持常年免疫与阶段性集中免疫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进我镇动物防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我镇动物防疫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确保全年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情;畜禽发病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二)免疫密度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六种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狂犬病的应免犬只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
(三)免疫质量目标。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效价要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四)免疫标识目标。生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完成所有出栏生猪、牛、羊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实现调运猪、牛、羊的可追溯管理。
(五)检疫监督目标。实施检疫申报制度,确保畜禽产地检疫申报实施检疫率达100%;加大监督力度,查处规模畜禽养殖场逃避产地检疫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提高申报率;生猪、牛、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动物免疫工作。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做法,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小反刍兽疫等七种疫苗由镇兽医站统一免费发放。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队伍的作用,及时督促养殖户对新补栏畜禽和已到免疫期的畜禽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
(二)抓好效价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好镇兽医实验室的作用,按照《2016年中山市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疫病免疫效果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科学指导防疫工作。对监测结果不达标的要及时落实补免疫措施。
(三)抓好疫情排查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照《2016年中山市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定时定点采样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在疫病高发阶段,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落实巡查任务,掌握辖区内养殖场(户)畜禽健康状况,提升疫病预警预报能力。对异常情况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抓好养殖监管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照《中山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农业源污染减排要求,结合规划、环保、卫生以及土地租用合同有关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逐步规范辖区养殖行为。
(五)抓好动物检疫工作。一是要把好产地检疫关。各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执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规定动物养殖场主必须在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前6小时,向镇畜牧兽医站申报产地检疫,并向动物检疫员提供动物免疫登记资料,镇畜牧兽医站接到产地检疫申报后,及时安排动物检疫员到现场实施产地检疫。二要把好屠宰检疫关。加强屠宰企业监督管理,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查验生猪产地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生猪无违禁药物承诺书和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制度,以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自检、屠宰检疫申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驻厂检疫员要严格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宰前检疫合格发放准宰通知、宰后检疫合格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屠宰厂。
(六)抓好消毒灭原工作。加强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环节的消毒工作,是防止病原滋生蔓延的有效途径。各村(社区居)委会要依照消毒工作指引,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做好消毒灭原工作。要督促落实好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防止病害肉产品流出屠宰厂。同时要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
(七)健全疫情报告和处置机制。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机制,凡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畜禽和野鸟等可疑疫情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上报,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要设立并公示疫情报告电话,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关键时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轮值制度,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疫情处置制度。
(八)抓好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中山市农牧部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组建农牧部门应急处置预备队,开展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储备充足应急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九)抓好防疫培训工作。要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开展防疫人员和养殖人员防疫技能培训,提高防疫技能水平。
四、保障措施
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3月1日开始,4月30日结束,5月10日至20日市农业局将组织开展验收检查。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措施,确保春防工作扎实、有力、有序、有效。
(一)提高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不松懈。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贯彻落实动物防疫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村、养殖场三级要逐级签定《动物防疫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二)健全工作架构,提高队伍素质。要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低、队伍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夯实基层防疫基础。要狠抓检疫监督执法队伍工作纪律建设,加强检疫监督执法人员遵规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依制度办事”。
(三)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防疫急需。要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经费列入镇相关部门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要按春季畜禽免疫需要做好各类病种免疫疫苗储备和防疫物资采购,满足实际免疫工作和应急需要。要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四)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借助宣传部门力量,正确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要利用好电视、广播、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全面普及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努力使广大群众尤其是散养户能够掌握基本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范能力,着力构建群防群控体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