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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众镇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3-09 分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民众镇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2016年3月8

 

 

 

 

 

民众镇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食品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我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158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的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以改善保障民生为立足点,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切入点,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着力点,以构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格局为支撑点,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安水乡民众”品牌引领行动为载体,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坚持 “政府负责、全民参与、部门协作、行业规范、突破重点、积极创新,抓住成效、群众满意”为基本原则,推动我镇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升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提高。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保持稳定向好态势,重点食品的监测合格率位居全市前列,食品质量安全位居全市先进行列,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零增长,全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有日常现场检查责任、有市场产品抽检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镇区—市场”食品检验检测网络,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坚持依法监管,控制源头,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形成严监管常态化,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各界踊跃参与食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位居先进行列。

(三)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社会认可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措施,肯定创建成效,将我镇建成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人民群众源自食品的安全感、幸福感节节攀升,实现人民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70%以上。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民众镇“食安水乡民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确保我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贯彻落实,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长:吴钧海(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健华(党委委员、副镇长)、高汝强(党委委员)、        陈雪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梁湛荣(党委委员)、        梁俊辉(党委委员)、顾湛宽(党委委员)、高敏(党委委员)、

张戈武(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谭伟强(党委委员)、孙建忠(副镇长)

成员单位:组织人事办、宣传办、司法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分局、财政分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各村(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陆媛萍兼任,林伟建、蓝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冼嘉文担任信息员。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体系

1.做好全镇食品安全规划。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十三五”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责任单位:经信局、食安办)

2.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政府组织领导和协调多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设信息联络员1名,主要负责多部门间信息交流及资源共享工作。建立起食品链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保证效能。(责任单位:食安办)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配齐足够监管人员,提高监管队伍业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满足监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筹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协调多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确保应急装备完善、物资充足。建立舆情监测、分析、应对机制,每月搜集舆论信息并汇总,每季度针对较热门的食品安全舆论进行分析。定期对镇食品安全形势进行评估,作出风险评级,防范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无隐瞒、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安办)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完成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的改造升级,充实中心检测能力,丰富中心检测项目,提高检测人员专业素质,打造一支专业的食品检测队伍。加大食品抽检工作投入,做好谋划,保障食品抽样检测经费。指导锦标、三川等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点建设,构建“多点一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财政分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

6.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保证每年稳定增长。(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7.引导食品产业发展。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系列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8个食品生产经营模范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行业水平。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各农贸市场按照市级示范市场进行建设完善,划定指定区域,对流动食品摊贩逐步集中经营管理,无注水肉和病、死畜禽肉上市,无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销售。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标准,提升产业水平,以多元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目标,推动各类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宣传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财政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8.加强督导和考核。组成创建工作督导组,经常对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考核,经常性督查督办和通报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办、食安办)

(二)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成效

1.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户建档统计工作,建立基本资料信息库,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经营类别、许可证号等信息。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

2.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3.加强食品全覆盖监督。建立从生产到经营的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按照风险分类和信用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按规定的覆盖率与频次对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督促其履行进货查验和如实记录查验情况等法定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问题。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惩戒失信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4.加强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处置。开展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工程,食品监管部门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抽检监测信息通报、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建立多渠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对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检,食品快检中心完成每年26000份以上的抽检工作和100份公众调查结果前10名品种抽检工作。以监督抽检和监测发现问题为导向,及时依法处理。对突发问题、集中区域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顿,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抽检监测效能。(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5.深入持久开展综合治理。

一是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入市食用农产品监管。(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是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发展”原则,鼓励支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堂(工地饭堂)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园区化模式、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三是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处置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公安分局)

 四是配合市级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整治私屠滥宰禽畜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6.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吃拿卡要等不文明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依法处置,行政处罚与责任追究到位。积极发现违法线索,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街接,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健全线索通报、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衔接机制,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公安分局)

7.加大市场改造。推进锦标市场、三川市场等农贸市场改造,加快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体系,食品经营消费环境显著改善。(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

(三)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1.依法持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并持续符合发证或备案条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和公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责任制度明晰。督促食品企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全面责任、主管人员负首要责任、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和日常检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义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促成组建各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3.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和应急管理机制。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大力推广婴幼儿配方乳粉、酒、食用油生产经营应用电子追溯系统,实行电子追溯管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召回问题食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

4.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大中型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检验室,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强化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内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生产经营过程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卫生条件与操作控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建立HACCPISO22000、视频监控等先进管理体系。(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营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氛围。在阳光大道、民众大道等主干道,制作固定户外广告牌,在食品企业和田头塘边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或宣传画;通过电视站、民众专刊等媒体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定期展示我镇创建监管成效,促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民心。(责任单位:宣传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开展食品安全法制与科普宣教。开展一系列学校主题教育课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费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和普法专栏,电视站每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利用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与群众互动。(责任单位:宣传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司法所、食品药品监督局)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规范信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加强与媒体沟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多渠道征集群众意见,及时解答群众最关心的食品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建立完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通过依法公布抽检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宣传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

4.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完成19个村(社区)的食品网格化建设,完善网格化档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每年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方面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政府管理、部门履职、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共治氛围。[责任单位: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各村(社区居)委会]

5.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规范信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每年向社会发布我镇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使公众及时获知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宣传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安办)

五、重点工程

1.放心菜篮子工程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种植养殖、快检抽检环节监督管理,大力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准出制度及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标识溯源管理,开展我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我镇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市民吃得放心。(牵头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参与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食品安全升级改造工程

鼓励并引导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堂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落实卫生制度,提升经营者经营素质,鼓励其积极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3.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

在全镇开展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群众投票、满意度调查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并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推进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4.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工程

完善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检测项目范围;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进一步健全“镇区—市场”二级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我镇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能力。(责任单位:食安办;参与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5.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

争取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处置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环保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公安分局)

 6.食品智慧监管工程

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智慧食药监管系统基础上,建设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使用八大应用系统(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监管辅助、应急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全面实现精细化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达到对全镇食品行业“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智能监管的目标。(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参与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7.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围绕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社会主体信用情况制定专项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行业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推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规范较为完善、诚信文化普及、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食品行业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

8.“四点一中心” 食品快速检验体系升级工程

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完成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的硬件改造升级,购置新试剂和仪器设备,提升快检中心检测能力,扩大检验项目范围,通过培训提高检测人员专业素质,打造一支专业的食品检测队伍。指导锦标市场、三川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点建设,与民众市场及浪网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测点构建起“四点一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9.餐饮示范街创建工程

通过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促进餐饮经营单位硬件升级改造,重视从业人员培训,督促经营者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争取8家或以上的餐饮单位达到省级示范单位条件,把民众大道创建成为餐饮示范街,发挥行业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创示范氛围,提升行业整体水平。(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10.网格化管理体系创建工程

构建“镇—社区”二级监管网格,完成全镇19个村(社区)的基层小网格建设,建立起完善组织架构,建立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档案资料,落实人员经费,科学分片管理,使用巡查员APP巡查监督到位且数量达到市要求标准,宣传教育有效的食品监管基层网格,与市、镇两级网格无缝对接,形成全面覆盖、属地管理、逐级落实、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并逐步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食品监管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2)制定《民众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成立民众镇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12月至20176)各部门按照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根据需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大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督办。逐年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保障全镇安全创建全覆盖。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77月至20179)民众镇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市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各有关部门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

 ()考核评价阶段(201710月至201712)向市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报告、群众意见等材料,申请并迎接上级对我镇的考核评价。

 ()整改复审阶段(20181月至20184)针对市食安办初审考核提出的问题,抓紧做好整改,并再次迎接上级考核复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作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工作,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每项任务都要倒排工期,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二)紧抓重点,提升监管

相关部门要根据市创建标准要求,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重点,积极探索监管的新模式、新路子和新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加强宣传,及时上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要及时上报每月创建工作进度和季度工作总结。

(四)加强督导,强化考核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经常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公布督查相关情况,对创建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民众镇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8

 

 

 

 

 

民众镇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全面提高我镇食品监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升我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1585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的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以改善保障民生为立足点,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切入点,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着力点,以构建全民参与社会共治格局为支撑点,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开展“食安水乡民众”品牌引领行动为载体,以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坚持 “政府负责、全民参与、部门协作、行业规范、突破重点、积极创新,抓住成效、群众满意”为基本原则,推动我镇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升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整体提高。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保持稳定向好态势,重点食品的监测合格率位居全市前列,食品质量安全位居全市先进行列,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零增长,全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即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有日常现场检查责任、有市场产品抽检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镇区—市场”食品检验检测网络,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坚持依法监管,控制源头,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形成严监管常态化,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社会各界踊跃参与食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持续巩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位居先进行列。

(三)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社会认可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措施,肯定创建成效,将我镇建成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人民群众源自食品的安全感、幸福感节节攀升,实现人民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70%以上。

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民众镇“食安水乡民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确保我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贯彻落实,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长:吴钧海(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健华(党委委员、副镇长)、高汝强(党委委员)、        陈雪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梁湛荣(党委委员)、        梁俊辉(党委委员)、顾湛宽(党委委员)、高敏(党委委员)、

张戈武(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谭伟强(党委委员)、孙建忠(副镇长)

成员单位:组织人事办、宣传办、司法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分局、财政分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各村(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陆媛萍兼任,林伟建、蓝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冼嘉文担任信息员。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体系

1.做好全镇食品安全规划。镇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十三五”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责任单位:经信局、食安办)

2.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政府组织领导和协调多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设信息联络员1名,主要负责多部门间信息交流及资源共享工作。建立起食品链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保证效能。(责任单位:食安办)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配齐足够监管人员,提高监管队伍业务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满足监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筹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协调多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确保应急装备完善、物资充足。建立舆情监测、分析、应对机制,每月搜集舆论信息并汇总,每季度针对较热门的食品安全舆论进行分析。定期对镇食品安全形势进行评估,作出风险评级,防范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无隐瞒、谎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食安办)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完成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的改造升级,充实中心检测能力,丰富中心检测项目,提高检测人员专业素质,打造一支专业的食品检测队伍。加大食品抽检工作投入,做好谋划,保障食品抽样检测经费。指导锦标、三川等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点建设,构建“多点一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财政分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

6.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保证每年稳定增长。(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7.引导食品产业发展。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系列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创建8个食品生产经营模范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行业水平。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鼓励各农贸市场按照市级示范市场进行建设完善,划定指定区域,对流动食品摊贩逐步集中经营管理,无注水肉和病、死畜禽肉上市,无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销售。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标准,提升产业水平,以多元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目标,推动各类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宣传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财政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8.加强督导和考核。组成创建工作督导组,经常对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考核,经常性督查督办和通报创建工作(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办、食安办)

(二)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成效

1.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户建档统计工作,建立基本资料信息库,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单位名称、经营地址、经营类别、许可证号等信息。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

2.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3.加强食品全覆盖监督。建立从生产到经营的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按照风险分类和信用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按规定的覆盖率与频次对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督促其履行进货查验和如实记录查验情况等法定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问题。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惩戒失信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4.加强抽检监测和隐患排查处置。开展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工程,食品监管部门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建立抽检监测信息通报、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建立多渠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对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检,食品快检中心完成每年26000份以上的抽检工作和100份公众调查结果前10名品种抽检工作。以监督抽检和监测发现问题为导向,及时依法处理。对突发问题、集中区域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顿,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抽检监测效能。(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5.深入持久开展综合治理。

一是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农贸(批发)市场、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入市食用农产品监管。(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二是按照“疏堵结合,综合治理,规范发展”原则,鼓励支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堂(工地饭堂)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园区化模式、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三是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处置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公安分局)

 四是配合市级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整治私屠滥宰禽畜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责任单位:食安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6.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吃拿卡要等不文明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依法处置,行政处罚与责任追究到位。积极发现违法线索,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街接,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健全线索通报、案情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发布等工作衔接机制,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食品安全涉刑案件。(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公安分局)

7.加大市场改造。推进锦标市场、三川市场等农贸市场改造,加快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体系,食品经营消费环境显著改善。(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

(三)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1.依法持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备案管理,并持续符合发证或备案条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和公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责任制度明晰。督促食品企业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全面责任、主管人员负首要责任、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和日常检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与义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促成组建各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3.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和应急管理机制。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大力推广婴幼儿配方乳粉、酒、食用油生产经营应用电子追溯系统,实行电子追溯管理。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召回问题食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

4.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大中型规模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检验室,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强化过程控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内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生产经营过程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卫生条件与操作控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建立HACCPISO22000、视频监控等先进管理体系。(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营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氛围。在阳光大道、民众大道等主干道,制作固定户外广告牌,在食品企业和田头塘边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标语或宣传画;通过电视站、民众专刊等媒体宣传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定期展示我镇创建监管成效,促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民心。(责任单位:宣传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开展食品安全法制与科普宣教。开展一系列学校主题教育课程,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费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开设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和普法专栏,电视站每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利用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与群众互动。(责任单位:宣传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司法所、食品药品监督局)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规范信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加强与媒体沟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多渠道征集群众意见,及时解答群众最关心的食品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建立完善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定期通过依法公布抽检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宣传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

4.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完成19个村(社区)的食品网格化建设,完善网格化档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每年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方面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政府管理、部门履职、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共治氛围。[责任单位: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工商分局、各村(社区居)委会]

5.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规范信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宣传联络员制度,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每年向社会发布我镇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使公众及时获知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宣传办、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安办)

五、重点工程

1.放心菜篮子工程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种植养殖、快检抽检环节监督管理,大力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准出制度及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标识溯源管理,开展我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高我镇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市民吃得放心。(牵头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参与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2.食品安全升级改造工程

鼓励并引导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食堂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落实卫生制度,提升经营者经营素质,鼓励其积极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3.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程

在全镇开展覆盖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示范创建活动,通过群众投票、满意度调查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单位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并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头和辐射作用,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推进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4.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工程

完善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检测项目范围;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进一步健全“镇区—市场”二级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我镇食品检验和风险监控能力。(责任单位:食安办;参与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5.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

争取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处置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环保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公安分局)

 6.食品智慧监管工程

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智慧食药监管系统基础上,建设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使用八大应用系统(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检验检测、公共服务、监管辅助、应急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全面实现精细化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达到对全镇食品行业“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智能监管的目标。(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参与单位: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7.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围绕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社会主体信用情况制定专项诚信红榜和诚信黑榜,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行业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推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规范较为完善、诚信文化普及、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食品行业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所)

8.“四点一中心” 食品快速检验体系升级工程

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完成镇食品综合快检中心的硬件改造升级,购置新试剂和仪器设备,提升快检中心检测能力,扩大检验项目范围,通过培训提高检测人员专业素质,打造一支专业的食品检测队伍。指导锦标市场、三川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点建设,与民众市场及浪网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测点构建起“四点一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食品药品监督所)

9.餐饮示范街创建工程

通过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促进餐饮经营单位硬件升级改造,重视从业人员培训,督促经营者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争取8家或以上的餐饮单位达到省级示范单位条件,把民众大道创建成为餐饮示范街,发挥行业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创示范氛围,提升行业整体水平。(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

10.网格化管理体系创建工程

构建“镇—社区”二级监管网格,完成全镇19个村(社区)的基层小网格建设,建立起完善组织架构,建立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档案资料,落实人员经费,科学分片管理,使用巡查员APP巡查监督到位且数量达到市要求标准,宣传教育有效的食品监管基层网格,与市、镇两级网格无缝对接,形成全面覆盖、属地管理、逐级落实、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并逐步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实现食品监管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2)制定《民众镇全民参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成立民众镇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12月至20176)各部门按照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工作,根据需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大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的督办。逐年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保障全镇安全创建全覆盖。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77月至20179)民众镇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照市考核评价标准,开展模拟测评,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各有关部门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

 ()考核评价阶段(201710月至201712)向市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自评报告、群众意见等材料,申请并迎接上级对我镇的考核评价。

 ()整改复审阶段(20181月至20184)针对市食安办初审考核提出的问题,抓紧做好整改,并再次迎接上级考核复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作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工作,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每项任务都要倒排工期,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

(二)紧抓重点,提升监管

相关部门要根据市创建标准要求,把握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突出创建重点,积极探索监管的新模式、新路子和新办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三)加强宣传,及时上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要及时上报每月创建工作进度和季度工作总结。

(四)加强督导,强化考核

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经常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公布督查相关情况,对创建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