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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民众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10-24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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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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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山市“三打两建”工作总体部署,为切实加强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按照《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任务和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借鉴试点镇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镇实际,以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信用民众”, 在社会上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稳步实施。加强民众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制定的目标进行总体设计,统一规划、部署,明确工作思路,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推进,逐步完善。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推动作用,加快建设公共征信系统,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3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开拓创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着力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完善配套设施,构筑长效机制

 4、借鉴经验,注重实效。充分借鉴和利用试点镇区先进经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有效对接,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二、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及安排   

1、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标准和采集方式。开展创建“守信用重合同”企业活动,引导企业守信经营,打造诚信经商的经营环境。由工商分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经信局、人社分局、商会、个体私营协会

2、加强商贸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经营单位诚信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采集平台和信用评价制度,开展“诚信市场”、“价格诚信单位”创建工作,构建诚信文明示范行业。(由经信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工商分局、人社分局、商会、个体私营协会)

3、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的评定。对不同等级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动态监管措施,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由人社分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经信局、工商分局、商会、个体私营协会)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38月下旬至年底)

1、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成立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推进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的总体部署要求,研究制订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召开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41月至2015年年底)

按照镇工作方案,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规范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活动的信用制度;推进行业和部门加强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不断补充完善企事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逐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全年)

进一步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

    (四)总结阶段(2016年年底)

    召开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会议,全面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入开展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民众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跟踪督查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好人力、物力、财力,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

(二)加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工作的组织落实,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订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督查考核。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相关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应有成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