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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按照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09〕60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中府办〔2009〕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镇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目的。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镇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我镇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民众,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此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三、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人口普查工作(详见中民府办[2009]56号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办,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村(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于
四、经费保障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由市、镇、村(社区)三级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对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人口 普查 通知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