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民众镇部分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支持建设单位发展的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民众镇部分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支持
建设单位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鼓励企业及个人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市返还给我镇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部分资金用来支持建设单位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市根据相关政策对有关建设项目收取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一定比例返还给镇政府。我镇将把返还的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的部分用来支持建设单位发展。凡与下面《奖励标准明细表》中的项目类别和规格同时相符的则按对应奖励标准和计费基础进行核算奖励;与《奖励标准明细表》中的项目类别不符或不属对应规格范围内的则不予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按下面《奖励标准明细表》核算。
奖 励 标 准 明 细 表
项目类别 |
规格 |
奖励标准 |
计费基础 |
工业 |
2000 |
30% |
12元/ m2 |
|
50% |
12元/ m2 | |
商业、办公 |
|
50% |
20元/ m2 |
商住(住宅)小区 |
|
30% |
20元/ m2 |
|
50% |
20元/ m2 |
二、建设单位须在建设项目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后才能向镇政府申请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奖励。
三、建设单位申请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奖励,须提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批复书、已缴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票据,并填报《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奖励申请书》。
四、建设单位申请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奖励的流程:①企业或个人填写申请书;②镇规划管理所加具意见;③主管城建线领导加具意见;④镇财政所加具意见;⑤主管财经线领导加具意见;⑥再报镇财政所按《奖励标准明细表》核算并领取奖励金额。
五、具体奖励办法实施时间从2009年8月1日起(时间以建设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期限为两年。
六、如上级相关政策出现调整或与本方案有抵触时,则以执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主题词:经济管理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方案 通知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