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单位、镇属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口计生文件精神和战略部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进一步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民众镇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有关奖罚规定等文件。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民众镇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附件1)、《民众镇分管计生领导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附件2)、《民众镇党委其他成员、书记镇长助理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附件3)、《民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正、副主任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附件4)、《民众镇机关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附件5)、《民众镇村(居)级两委成员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附件6)等六项奖罚规定。上述规定从2010年起实施。
二、由于人员变动,决定对中民委办[2008]17号文中的责任制一览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民众镇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一览表》见附件7。
附件:
1、《民众镇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
2、《民众镇分管计生领导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
3、《民众镇党委其他成员、书记镇长助理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
4、《民众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正、副主任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
5、《民众镇机关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
6、《民众镇村(居)级两委成员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罚规定》;
7、《民众镇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一览表》。
中共民众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21日
主题词:计生工作奖罚规定通知
民众镇党委办公室
2010年1月21日印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