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 >

印发《民众镇2009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9-04-20 分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单位、镇属机关各部门:
 
    现将《民众镇2009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评议工作。
 
中共中山市民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4月20日
 
民众镇2009年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9年我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紧紧围绕市镇中心工作的基础上,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结合本年度我镇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组织国土资源、建设、工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文化系统开展政风行风“回头查”,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提高行政执行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积极营造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干事氛围,为实现“三促进一保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提供坚强保证。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现就我镇本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
 
组长:曹富全(党委副书记),副组长:陈坤祥(党委委员、副镇长)、郭明星(党委委员、副镇长)、胡泽泉(党委委员、副镇长)、梁湛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玉芳(党委委员),成员:何文桂(监察室)、何振辉(党政办)、邓国贤(组织人事办)、肖飞(宣传办)、黎欣图(国土分局)、陈永德(工商分局)、冯培荣(农业办)、卢炳权(安监分局)、霍卫棠(广播电视站)、徐文强(建设管理所)。下设办公室在纪检监察室,由何文桂兼主任。
 
二、组建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团
 
由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人大代表、工青妇代表、媒体代表、社会代表组成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评议团。评议团的工作主要是结合被评议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安排,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直接调查、明察暗访、网上调查、社会调查、受理举报投诉、参与各种形式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被评议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和建议,向被评议单位反馈。
 
三、组织协调开展全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一)评议对象
 
镇国土资源分局、建设管理所、工商分局、农业办、安监分局
 
(二)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围绕五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依法履行职责,为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提速增效、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单位自身建设,重点是干部、职工队伍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五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三)组织领导
 
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评议领导组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阶段评议工作的落实。被评议单位按照要求,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原则,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四)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开展时间为4月至10月,分四个阶段,结合各项工作穿插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5月前)。镇组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团,结合工作安排,对被评议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行考察了解。被评议单位相应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4月底前报镇行评办),召开本单位动员大会,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被评议单位宣传发动阶段小结在5月底前报镇行评办。
 
2、自查调查阶段(时间为5月上旬至6月上旬)。领导组和评议团通过相关座谈会、调查问卷、走访有关单位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以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和走访相关部门等形式,主动征求各界人士,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的存在问题,形成客观翔实的自查调查报告,在6月15日前报镇行评办。
 
3、落实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8月初)。被评议单位针对自查发现和评议团、社会各界指出的有关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细化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等,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做到边评边改、标本兼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凡在整改阶段仍未能落实整改问题的,要向领导组书面说明原因。被评议单位要形成落实整改阶段工作情况报告,在8月初报镇行评办。
 
4、评议总结阶段(8月中旬至10月中旬)。领导组根据被评议单位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情况、查找并解决问题的成效、评议团以及社会各界的反映等,对被评议单位评议工作作综合评定。并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关于“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结果要与单位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的使用、奖惩直接挂钩”要求,及时将被评议单位组织开展活动工作情况及评定结果综合报市纠风办。被评议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总结在9月底前报镇行评办。
 
四、巩固去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果
 
去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镇文化站,要认真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重点检查去年评议过程中评议团及社会各界所提意见是否落实整改,本部门、本单位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落实、行风是否有明显改进等,并于4月底、9月底前,分别将“回头查”方案、总结报镇行评办。镇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接触“回头查”部门和单位的服务对象,依靠群众监督巩固评议成果。
 
主题词:民主评议 方案 通知
 
抄送:镇党委班子领导
 
民众镇党委办公室
2009年4月20日
 
(共印1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