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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8-06-30 分享:

镇属机关各部门:
由于当前保密工作形势严峻,为加强我镇保密工作管理,根据保密有关法规,结合我镇保密工作的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涉密单位(人员)责任
1、认真学习,熟悉保密法规,严格地执行保密法规。
2、不擅自复制、摘抄、销毁、私自留有秘密文件、资料,禁止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
3、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秘密事项。
4、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5、各涉密单位(人员)要加强做好保密工作,避免出现泄密,否则将按保密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外来密件的办理和管理
1、收发密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属领导开会带回的和上级下发的密件要清点份数,进行登记签收。及时签收和办理保密网下达的密件。
2、密件要做好签收登记、办理和送阅工作。领导对密件的批示意见要及时送达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办理完毕后及时收回密件。
3、文件传阅时,要保障阅件人可以及时阅件时才能将密件送阅,并及时收回密件,确保密件当天送阅,当天收回。
4、不得自行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确因工作需要复制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
5、需要归档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整理立卷,并表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并按规定做好管理。
6、保密网签收的文件和其他途径收到的密件由保密室统一按时间回收、登记、清退。实行哪里发文就退回到哪里的原则。
7、切实做好清退工作,对上级下发的绝密级、机密级密件,要常检查。阅办完毕后及时清退,并制定清退登记表,记录时间、日期、名称、内容,一式两份。密件每半年清退一次,年终全部清退。
三、本级密件的办理和管理
1、密件制作由有关部门起草,再由部门负责人校核,最后由领导审核并加密。
2、密件印制只能在本机关内部的文印室进行,按照批示的份数进行印制。保密室要做好登记份数,多余份数按规定销毁。
3、尽量减少密件的印制,可以不印就不印。
4、密件发文实行只发组织,不发个人的原则。
5、本镇发放的密件将在年底统一回收,由保密室登记、销毁。
 
2008年6月30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保密工作 通知
民众镇党委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
(共印6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