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民众镇农村客运站及候车亭建设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中山市民众镇农村客运站及候车亭建设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镇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中府办[2008]22号文的精神,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是一项社会性公益事业,为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中山市民众镇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陈坤祥(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健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梁俊辉(财政所)、梁荣枝(房地产公司)、徐文强(建设管理所)、何志明(规划管理所)、黎欣图(国土分局)、叶沛佩(交管所)、梁雄(交警五大队四中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何志明兼任。(联系人:何志明,联系电话:5576046)。
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农村客运站场和农村客运候车亭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并组织对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前我镇所有行政村原则上要有一对候车亭,并根据客流情况设立候车牌,实现“村村有亭”的总体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
三、部门工作职责
(一)财政所负责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
(二)房地产公司负责农村客运站场和候车亭的征地手续。
(三)规划管理所负责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规划报建工作。
(四)建设管理所负责农村客运站场和候车亭的建设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综合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国土分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候车亭项目建设用地的协调落实。
(六)交警五大队四中队负责对客运站、候车亭的选址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负责做好客运站和候车亭施工期间的交通疏导方案,确保施工期间周边道路安全通畅。
(七)交管所负责与交通局衔接,按照统一式样实施建设。
(八)候车站牌由客运经营单位按规定设置,交管、交警等部门,积极配合。
四、建设标准
候车亭建设:统一候车亭建设式样,市交通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对农村候车亭、首末站候车亭和国、省道及主要干线公路的候车亭完成了建设式样设计,规划所要与交通局衔接,按照统一式样实施建设。设计方案只作为投资规模控制和基本款式要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可根据道路的情况、候车亭的位置及其他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五、资金筹措
按照“谁投资、谁维护、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候车亭建设由我镇投资建设,市财政参照市镇两级“分税分成”的原则对每个行政村一对候车亭及国、省道的候车亭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并由镇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候车亭征地拆迁由房地产公司和建设管理所负责。
六、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8年3月底前)
我镇按照《中山市域公共客运交通规划》客运站、候车亭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分期分批实施。
(二)第二阶段(2008年4月-2009年10月)
建设阶段,我镇按规划全面开展客运站场改造和候车亭建设。
(三)第三阶段(2009年10月-12月)
总结验收阶段,镇领导小组对我镇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工作进行组织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各部门要从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改善农村交通,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把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
(三)完善机制。我镇计划将候车亭建设推向社会,通过给予一定年限广告经营权的方式由广告商投资兴建候车亭并负责日常维护。候车亭建设要与新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四)扎实推进。严把施工质量关,务求实现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形象景观化、服务人性化,使之成为重要的民心工程。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农村客运站场的日常管理,做好农村客运站、亭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附:《民众镇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计划表》
主题词:交通 建设 方案 通知
民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印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