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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山市民众镇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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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民众镇自2012年启动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至今已举办两届,评选出来自各行各业20名道德模范,并通过强化宣传报道,切实发挥了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了社会道德新风,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全镇1人获评全国孝亲敬老之星,2人入选广东好人,7人入选中山好人。为全面推进文明民众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气、传承美德,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决定开展民众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真善美,汇聚正能量,进一步提振经济新常态下不断创新发展的信心,培育向德向善的风尚,引导人们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为保持民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提供精神动力、人文环境和道德力量。
二、评选对象和奖项设置
评选对象:具有民众镇户籍或在民众学习、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新民众人,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参与评选。
奖项设置: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选出民众镇道德模范10名。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道德模范的各奖项标准是:
(一)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四)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五)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四、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申报推荐阶段(3月下旬-4月下旬)
1.印发评选实施方案,在《民众专刊》、镇广播电视、镇政府网站、宣传栏上发布评选公告,组织新闻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2.发动社会各界做好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三种。个人自荐由本人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自荐;群众推荐由群众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或单位推荐身边具备条件的人;在此基础上,由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单位审定后,统一报镇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各村(社区居)委会、各单位(含厂企)可推荐人选1-2名。候选人须填写《民众镇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免冠彩色照片(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音像资料可一起上报),于
(二)初选评审阶段(5月中旬)
精神文明办将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治、计生、审计、环保、公安等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需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参选资格评审,确定符合要求的候选人。
(三)投票评选阶段(6月下旬)
镇精神文明办在民众镇政府网、民众综合频道和《民众专刊》开设“道德模范”活动专栏,将候选人事迹集中展示。《民众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选票》将在《民众专刊》上刊登,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众投票,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众可通过民众镇政府网站进行网络投票,也可通过《民众专刊》进行投票。
(四)综合评定阶段(7月上旬)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参考投票情况,组织活动组委会成员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从中选取10名票数较高、事迹较突出的作为“民众镇道德模范”在民众镇政府网进行集中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表彰阶段(7月下旬)
举行民众镇第三届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对当选的“道德模范”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同时,加大道德模范宣传力度,利用《民众专刊》、民众电视站、中山电台《今天让我夸夸你》栏目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组织道德模范深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进行宣讲。
五、组织领导
民众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在镇文明委领导下开展,成立民众镇第三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霍锦添(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高汝强(党委委员)
成 员:陆媛萍(卫计局)、何文桂(纪检监察室)、谢华根(党政办)、杨显堂(宣传办、精神文明办)、黄玉基(综治办)、冼其标(经信局)、孙锦全(农业和农村工作局)、邓国贤(社会事务局)、黄海龙(环保分局)、岑泽文(团委、交通分局)、黄峰(财政分局)、梁佩霞(妇联)、陈文浩(组织人事办)、霍惠棠(流动党员管理办公室)、何秀芳(宣传文体服务中心)、黄海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周志军(旅游公司)、袁桂民(工商分局)、冼健标(国税分局)、李朝裕(地税分局)、黄志斌(公安分局)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精神文明办,负责推荐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各学校要相应成立评选组委会,负责本村(居)、本单位、本部门、本校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公示、宣传、组织学习等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办公室、经信局具体负责企业的推荐把关等工作。旅游公司具体负责服务行业企业的推荐把关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叫响做实、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人们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
2、广泛深入宣传。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根本目的,是要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把学习宣传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的热烈反响,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镇属媒体要开设专版专栏,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方式,逐一介绍候选人事迹,浓墨重彩地宣传展示道德模范风采。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网上互动等方式,深刻阐发道德模范的价值理念和高尚精神,引领社会价值导向。
3、严守工作纪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单位要对拟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严格把关,确保事迹真实,材料客观准确。要严格遵守评选程序和规则,严禁指定群众填写特定候选人、冒用他人身份包办填票、网上“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如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资格。
4、关爱帮扶模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帮扶奖励道德模范,切实关心关爱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在重要节庆活动中礼遇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